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研究提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负责成品油、市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四)拟订地方储备粮棉糖等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市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安全考核日常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六)根据全市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驻渝部队军粮供应管理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仓储和科技处(综合处)。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有关项目的申报、审核、资金安排及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日常运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储备处。承担粮食储备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拟订市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政策性粮购销和粮食流通行业财务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军粮供应管理。
(三)物资和能源储备处。研究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成品油、市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救援物资等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执法督查处。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协助开展中央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棉管理情况的监管和年度考核。承担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法规草案和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